消防泵房的设置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3-25 16:03:12点击:3226
消防泵房是专门用于安装消防水泵及其配套设备的建筑场所,是建筑消防安全的 “心脏”。火灾发生时,消防泵房内的消防泵能迅速从消防水池中抽取水源,加压后输送到建筑各角落,为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提供水源支撑。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开向疏散走道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2、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4、消防水泵房的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设计相应的采暖、通风和排水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采暖温度不应低于10℃,但当无人值守时不应低于5℃;
2)消防水泵房的通风宜按6次/h设计;
3)消防水泵房应设置排水设施。5、消防水泵不宜设在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房间的上一层、下一层和毗邻位置,当必须时,应采取下列降噪减振措施: 4)消防水泵房内管道支架和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固体传声的措施; 7、消防水泵房应设置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消防水泵房应设置与消防控制室直接联络的消防专用电话。